華文論壇 » 華語教材 » 華語測驗 » 2009教育部華語師資能力認證考試簡章已公佈
如題,詳情請上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華語專區查閱。
轉貼自:【教育部新聞稿】 2009年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簡章開始發售 日期:2009.04.01(三) 發稿單位:國際文教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華語教師專業地位,教育部將於本(2009)年7月25日、26日辦理第四屆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」,本年除國內考場外,續設泰國考場,考試簡章自即日(4月1日)起可於本部網站下載或至指定地點購買。本年度各科目測驗均合格者,將可於今年10月底前獲頒「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」。 考試簡章之取得方式有下列二種: (一)網路免費下載:即日起可在本部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edu.tw/bicer/index.aspx)之「華語專區」下載。 (二)現場購買:簡章每份50元,發售地點為教育部員工消費合作社、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正門警衛室或行政大樓二樓研究生教務組、國立台中女中總務處。泰國地區簡章發行地點請洽: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文化室、中華國際學校。 本次國內報名方式續採網路填寫報名表後,以掛號郵寄「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」,不受理現場報名;泰國採網路填寫(或中文正楷書寫)報名表完成後,親送或掛號郵寄至中華國際學校辦理報名。教育部呼籲有志報考者儘早依照簡章規定備齊報名書件,以免錯過報名時間。
重要的術語,例如: ◇語音 國語、普通話、方言、近古音、中古音、上古音、古韻分部、直音、反切、審音、多音字、一字多音、國際音標、注音符號、國語羅馬字、漢語拼音、通用拼音、單音節、聲母、無聲母(零聲母)、唇音、重唇音、輕唇音(唇齒音)、舌音、舌根音、喉音、舌音、塞音、擦音、塞擦音、邊音、複聲母、韻母、空韻、介音、韻頭、主要元音、韻腹、韻尾、開尾、開齊合撮、洪音、細音、聲調、古四聲、今四聲、入派三聲、音位、音值、調值、連音變化、輕聲、兒化、古無輕唇音、古無舌上音、《廣韻》、《平水韻》 ◇詞彙、語法、修辭 孤立語、語位(詞素)、子句、詞組、根詞、前綴、後綴、中綴、主謂結構、偏正結構、聯合結構、動賓結構、動補結構、詞類、名詞、動詞、形容詞、數詞、量詞、副詞、代詞、嘆詞、介詞、連詞、助詞、語氣詞、虛詞、單音詞、複音詞、複合詞、合成詞、聯緜詞、同素異序詞(反序詞)、同形詞、外來詞、字母詞、縮略語、句子、修辭格、疊字、雙聲、疊韻、叶韻、對仗 ◇文字結構:六書、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、轉注、假借、通假、表形、表音、表意、兼表音意(形聲包會意、會意包形聲)、形符、意符、部首/變形部首、部件、筆順、偏旁、結體 ◇古今字體:古文字、陶文、甲骨文、金文、籀文、篆文、大篆、小篆、秦隸書、隸書、章草、草書、行書、楷書、宋體、明體、黑體、正體字、俗字、女書、異體字、簡化字、域外漢字(日本漢字、韓國漢字、越南漢字/字喃) ◇書法藝術:文房四寶、波磔、飛白、雙鉤、行款、永字八法、王羲之、褚遂良、歐陽詢、顏真卿、柳公權等 ◇現代漢字:俗字、異體字、字數、字形數、字集、字級、常用字、次常用字、罕用字、字頻、詞頻、涵蓋率、字序、札字法 ◇兩岸語文:正體字/傳統字、簡化字/繁體字 ◇字義訓詁:本義、引申義、假借義、形訓、聲訓、義訓、字根、語源學、字源、同源字、同形字、初文、累增字、後起本字、互文見義、縮略語、《爾雅》 ◇語文學史:倉頡、李斯、程邈、許慎、段玉裁、《說文解字》、《釋名》、《玉篇》、《廣韻》、《字彙》、《康熙字典》、小學、文字學、聲韻學、訓詁學、字樣學、字書、字典、詞典 ◇電腦中文:內碼、外碼、輸入法
上面的術語有些是基本的,有的則很專門,不需全都熟練。各位可據以推估自己的常識究竟到達那一層次;倘若一半以上都沒聽過,就應視為一種警訊。
學校好像公告很久了,一直忽視它。 這麼多條件看了會害怕。 原來有這麼多語言阿~
線上報名http://gra103.aca.ntu.edu.tw/cpt/apply/default.asp
報名時間是 05月20日(三)上午10:00~06月01日(一)中午12:00止。
有心要報考的今年要加油了
因為聽說明年以後要加考英文@@
記得查詢繳款、報名表收件、資格審查的狀態 http://gra103.aca.ntu.edu.tw/cpt/apply/query.asp
確認審查通過了~~ 去年去考,筆試都過了~ 竟然在口試落馬~ 請今年去考的人記得要多多練習朗讀喔! 去年在口試教室,看見一堆「北京人朗讀大賽」的奇景, 真的是嚇了我一跳~! 不這樣好像過不了吧……。
華語師資能力認證考試通過後, 可以在台灣各大學的推廣教育教華語嗎?
以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九十八年甄選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」為例,其資格為:
1.國語標準,為本國公民。
2.大學畢業(含)以上,民國43年以後出生者(不包含民國43年出生者)。
3.相關修業及教學(具有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考慮)
A. 500小時以上之華語文教學時數 B. 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生 C.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80小時以上者 D. 修畢華語文相關系所課程12學分以上者 E. 有語言教學經驗者
雖無師資能力認證的需求,但其注意事項特別標註:
1. 通過本中心甄選程序並經錄取後,需配合本中心相關規定、完成培訓、及出席專業研討會議,並需接受中心指派任務為期一年以上,未能配合者,將不保留錄取資格。
2. 新聘任教師需於任教後三年內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,並且配合中心安排出席新進教師培訓議程、隨時觀課及接受指正,未能配合者,本中心有權不續聘。
因此備著證書還是有效力的。至於推廣教育比起語言中心是否更需要這張證書,待查證後再回覆。